捐赠项目、方式和免税政策
(一)、捐赠项目(五个):
1、特困民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①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造成2级伤残、死亡的民工及其家属;
② 庭主要成员患有严重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 家中有因经济困难辍学在家无法完成学业的未成年子女。
资助标准:每户每次资助1000元,每年一次。
2、特困老人:无子女、无收入、无救济的独居老人。
资助标准:每人每月资助100元。
3、病困家庭:主要成员患有严重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000元的城市特困户。
资助标准:每户每月资助150元。
4、单亲子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000元的城市未成年单亲子女。
资助标准:每户每月资助150元。
5、受害家庭:因天灾人祸造成灾害的特困家庭。
资助标准:每户每月资助200元。
(二)、资助方式(三种):
1、一般性捐赠:不确定具体的受助对象,每次捐赠可多可少。
2、特定捐赠:确定具体的受助对象,每次捐赠额度不能低于资助标准。
3、一对一挂钩结对:确定具体的受助对象,独自捐赠至受助对象脱困为止。但捐赠者如发生经济困难,中途可调换其他捐赠者接上。
(三)、捐款方式(三种):
1、银行汇款:
开户单位: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
账号:38002520104000116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官巷口支行。
外币捐赠帐号:800133991908094013(港币) 800133991908094014(美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户 名 :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 CHARITY FOUNDATION OF ZHEJIANG
2、邮政汇款: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地址:杭州市西子花园紫云苑7楼A座 邮编:310014。
3、网上募捐: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网址 www.axcs.cn 。
(四)、免税政策(两条)
1、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2、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计算方法
为便于享受这项政策的纳税人计算税款,现将具体计算程序明确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
1、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
2、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捐赠扣除额;
3、将调整后的所得额减去法定的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当期发生的捐赠不足所得额3%的,应据实扣除。
例:某企业在“慈心一日捐”活动中,通过省慈善总会向公益事业捐赠100万元,企业当年调整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900万元(企业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率,不考虑其他因素)企业应纳税款计算如下:
1、调整所得额:1900+100=2000(万元)
2、计算法定捐赠扣除额:2000×3%=60(万元)
3、计算扣除捐赠后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60=1940(万元)
4、计算应纳税款:1940×33%=640.2(万元)
因该企业捐赠的100万元已超过所得额的3%,只能税前扣除60万元;如果企业的捐赠数额不超过所得额的3%,可全额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
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应纳税所得额×30%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2006年2月份工资、薪金应税收入为5000元,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为1600元,当月向慈善机构捐赠500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5000-1600=3400元
允许扣除的捐赠额=3400×30%=102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400-500]×15%-125=310元
因王某捐赠的500元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所以允许全额据实扣除;如果捐赠数额已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则只能按30%进行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办理税收优惠的程序、方法
对于纳税人向慈善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这项优惠政策不需要税务部门的审批,纳税人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可以直接按国家规定扣除。但纳税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出具的向公益事业捐赠的合法凭据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88号立元大厦1107室 邮编:310012 电话(Tel):0571-85395063 传真(Fax):0571-85395063
帐号:380025201040001161 开户行:农行官巷口支行 外币捐赠帐号:800133991908094013(港币) 800133991908094014(美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CHARITY FOUNDATION OF ZHEJIANG E-mail:myaxcs@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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