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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亮玉树 公益项目招标书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点亮玉树

2.项目内容:为玉树州无电学校新建一座11千瓦光伏电站;为玉树州2所学校原有 光伏电站进行升级改造(原有电池板扩容至10千瓦,新增并网设备将光伏电站并 网);为玉树州学校照明设备进行节能改造,用LED灯替换原有高耗能灯管。

3.项目对象:玉树州学校

4.项目范围:玉树州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及招标单位的其他项目进行任一投标,也可多个皆投。

3、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1)点亮玉树项目实施方案;

2)点亮玉树项目费用明细表;

3)可以说明投标单位的人员、技术、装备、管理等方面具有自身承担招标项目 的能力和条件,能与当地政府及相关机构有良好的交流、合作,有圆满完成相关公益 活动成功案例组织简介、中标例证等相关资质资料;

4)法人资格证书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并加盖本组织公章);

5)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或说明的内容。上述文件及表格为投标人必须提交的 文件,各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投标文件的 完整性是评标的重要内容之一。

4、投标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光伏电站自营或代理的资质,且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 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公益组织应当协同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共同参与;

3)有两年以上公益活动经历,且有成功案例的组织可优先考虑。

5、日程安排:

1)投标时间:202071日—715

2)评标结果出来后,招标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组织发出《中标通知书》, 并将中标结果正式通知各投标方;

3)招标方正式通知中标者后,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签定 合作协议书,明确中标组织受资助内容、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协议书原则上以招标 方提供的制式合同为准。

6、评估原则

1)招标方承诺评标工作由招标方组织有关评标专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本 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评标;

2)以投标方案活动实施的可操作性;参与对象的广泛性、互动性;活动质量的 可验证性、活动成效的可比性等为考量。并根据投标方的服务承诺以及项目可持续性、社会反响等因素为前提进行评价,初步确定中标单位,通过咨询无异议后,报经 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并予以公布。

7、项目监督:202081日前,投标方应当完成项目筹备及相关计划时间表。活动筹备以及正式开展过程中须将相关书面报告和现场资料定时反馈给基金会项目部, 作为项目评估依据。活动日期以及反馈周期根据情况另行协商,基金会将会对活动全 程进行监督。

8、资助金额:本项目资助总经费不超过47万人民币。

9、其他说明: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修改,应当提前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通过评审机构评标成为本项目中标人(可以是一个独立机构,也可以是几个 机构联合组成的一个团队)。如果一个项目中标人包括几个机构,须从中推选出一个 机构作为项目责任主体。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

解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杰

话:0571-89710110 机:13805721314

真:0571-89710106 E-mailjwang@icpp.org.cn

址: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60号正泰大厦 编:310000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  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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